​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是根據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的決議而設立的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履行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策略和政策所涉及的監督責任。

A. ​ 角色與職責

​委員會負責執行董事會所批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策略,並整合公司在業務和可持續發展上的目標與優先事項。

​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B. ​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由執行董事作主持,並由以下成員組成:

​委員會的組成須每年由董事會和委員會審視,以確保能代表公司內所有相關範疇的營運部份。
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

​C.  ​委員會會議

D.  ​匯報

​委員會主席或其代表應在每次會議後向董事會匯報委員會的決定和建議。委員會主席或其代表可在任何必要的情況或應董事會的要求下,向董事會報告重要的環境、社會或可持續發展事宜。

E.  ​審查

​委員會應每年審查其職權範圍,並應按需要更新。任何人士向公司秘書呈交書面請求後,均可了解這些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