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是根據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的決議而設立的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履行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策略和政策所涉及的監督責任。 A. 角色與職責
- 向董事會就以下事項作出建議並提出意見: • 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 公司在執行可持續發展策略的過程上的成效。 - 找出和檢討有關環境、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問題、風險和機會; - 監督由董事會所批准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的實施,包括制訂有關環境、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目標和指標,及發展相關的執行計劃、方案和實施,並確定這些工作跟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策略一致; - 監察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可持續發展上的目標、指標、執行計劃和方案上的表現; - 審查和評估公司的年度環境,社會和管治周年報告,將其審議並提交董事會批准; - 為董事會提供會影響公司的環境、社會及可持續發展事宜的最新相關發展; 及 - 履行董事會分配給委員會的其他職責。
B. 委員會成員
- 財務總裁 - 企業發展部主管 - 生產部主管 -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主管
C. 委員會會議
D. 匯報
E.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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