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操守守則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

供應商操守守則政策
 
生效日期
 

本政策由2015111日起生效

 
 
政策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香港生力」)為確保業務的持續開展,承諾向那些與我們有同樣核心價值,並把核心價值結合到自身業務中的供應商採購貨物和服務。為此,香港生力致力與注重安全工作環境;推動尊重僱員及促進實踐環保常規的供應商建立關係。

 

為確保供應商的營運模式與香港生力的宗旨和價值一致,香港生力已採用本供應商操守守則(「本守則」);本守則概述了香港生力期望供應商能夠達到的標準。

 
 
範圍
 

本守則適用於所有與香港生力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

 
 
標準
 
- 勞工待遇
 
- 僱用─供應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威迫或抵債勞工,或參與人口販賣或剝削勞工。
   
- 工作年齡─供應商不能僱用任何在相關法例下未滿法定受僱年齡的人士,並且在任何情況下皆不能僱用未滿15 歲人士。
   
- 公正與平等的對待─僱用基準必須基於申請人是否適合有關工作。僱員不應因為性別、種族、國籍、年齡、婚姻狀況、妊娠、性取向、宗教或殘疾而受到歧視。
   
- 報酬及工時─僱員薪酬及工時必須符合適用的工資及工時僱傭條例。按適用的法例,工資必須準時支付而超時工作也應補薪。
   
- 勞資關係─供應商應備有傳訊程序,容許僱員向管理層提出其關注及作出投訴。
 
- 道德操守
 
- 供應商必須以高道德標準來經營,同時不能參與賄賂、貪污及欺詐行為。
 
- 健康與安全
 
- 供應商必須推廣及維持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並必須提供合適的政策、程序、系統及培訓來確保僱員安全。
 
- 環境保護
 
- 供應商必須在業務營運上確保符合相關適用的環保法例;保護環境及推動天然資源的有效運用。
 
- 供應商必須備有適當的系統來量度、評估及減輕其業務對環境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 責任、透明度及問責
 
- 供應商必須在業務管治以至與遵守本守則相關的政策、程序及標準上有足夠透明度。
 
- 供應商必須捍衛和保護香港生力提供的資料,安全地儲存及限制存取來保障這些資料,以及避免在未得香港生力授權下披露該等資料予第三者。
 
- 供應商必須容許香港生力或其第三方代表進入與之相關的設施及地點,評估並監測其是否遵守本守則。
 
- 遇有供應商未能符合本守則,供應商必須落實改善計劃,並且積極改善以符合本守則。